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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挂钩投资(外汇挂钩类理财产品挂钩的汇率大多依据)

    2024.03.26 | admin | 104次围观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 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购买不超过4,000万元额 度,管道工业拟购买不超过11,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 2017年01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汇利丰”2017年第40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 产品。 2017年01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协 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理财产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之一 1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7年第40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金额:10,000万元 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2.90%/年或2.60%/年。 5、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 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6、产品起息日:2017年01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03月07日 8、产品期限:40天; 9、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 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10、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 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利益。 (二)理财产品之二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代码:2171170222) 2、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并按本理财产品 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3、风险评级:1R(极低风险产品,银行内部评级) 4、产品成立日:2017年02月03日;产品到期日:2017年03月07日 5、实际理财天数:32天 6、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 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 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7、投资收益率:3.40%/年 8、收益计算公式:理财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9、产品到账日:产品到期日当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 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10、提前终止日:产品到期日前第9个工作日,银行有权在当天提前终止本 2 理财产品。 11、公司认购金额:2,400万元 (三)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公司、管道工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交通银行 湖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揭示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风险揭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 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 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 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 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多种市 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 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 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 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 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 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 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 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 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3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 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交通银行湖州分行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 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 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 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 终止权,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 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单期产品投资期 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理财收益。除产品协议中 明确约定的理财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 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 成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日,募集规模低于产品协 议约定的产品最低规模或发生其他银行合理认为可能导致理财产品不能成立的 情形,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无法按约定购买理财产品,因此 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6、再投资风险:在产品终止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 收益率低于本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 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 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 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 4 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 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 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风险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 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 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 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 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 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 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5 公告 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 预计年化 收益利息 序号 公告日期 签约方 产品类型 编号 (万元)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收益率 (元) 农业银行 1 2016.01.15 2016-003 10,000 2016.01.12 2016.01.22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3,013.70 湖州分行 农业银行 2 2016.01.23 2016-005 10,000 2016.01.23 2016.03.25 保本保证收益型 3.10%/年 526,575.34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3 2016.02.26 2016-011 4,500 2016.02.24 2016.03.29 保证收益型 3.60%年 150,904.11 湖州分行 农业银行 4 2016.03.31 2016-012 10,000 2016.03.29 2016.05.09 保本浮动收益型 3.10%/年 348,219.18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5 2016.03.31 2016-013 4,500 2016.03.31 2016.05.09 保证收益型 3.65%年 175,500.00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6 2016.05.12 2016-032 4,500 2016.05.11 2016.06.13 保证收益型 3.55%/年 144,431.51 湖州分行 农业银行 7 2016.05.12 2016-033 10,000 2016.05.11 2016.06.20 保本浮动收益型 3.10%/年 339,726.03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8 2016.06.16 2016-038 4,500 2016.06.14 2016.07.18 保证收益型 3.50%/年 146,712.33 湖州分行 农业银行 9 2016.06.25 2016-040 10,000 2016.06.24 2016.08.03 保本浮动收益型 3.10%/年 339,726.03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10 2016.07.22 2016-044 4,000 2016.07.25 2016.08.26 保证收益型 3.20%/年 112,219.18 湖州分行 农业银行 11 2016.08.08 2016-053 10,000 2016.08.05 2016.09.14 保本浮动收益型 2.90%/年 317,808.22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12 2016.08.27 2016-055 3,500 2016.08.29 2016.09.30 保证收益型 2.90%/年 88,986.30 湖州分行 农业银行 13 2016.09.22 2016-057 10,000 2016.09.21 2016.11.01 保本浮动收益型 2.90%/年 325,753.42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14 2016.10.13 2016-058 3,500 2016.10.17 2016.11.18 保证收益型 2.90%/年 88,986.30 湖州分行 10,000 2016.11.04 2016.12.13 保本浮动收益型 2.90%/年 309,863.01 农业银行 15 2016.11.05 2016-066 500 2016.11.04 2016.11.23 --- 5,890.41 湖州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 2016.11.04 --- --- 未到期 交通银行 16 2016.11.19 2016-071 3,500 2016.11.21 2016.12.23 保证收益型 2.90%/年 88,986.30 湖州分行 农业银行 17 2016.12.17 2016-079 10,000 2016.12.16 2017.01.24 保本浮动收益型 2.90%/年 309,863.01 湖州分行 交通银行 18 2016.12.27 2016-081 3,000 2016.12.16 2017.1.26 保证收益型 3.50%/年 89,178.08 湖州分行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理 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2月06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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